增值税发票开票数据与ERP数据差异来源追溯与调整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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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   差异的来源

为了保证实际开票数据与ERP一致,我们往往选择直接导入ERP [不含税金额] 与 [税额],这样就不再计算 [税额] 了,此时如果品项较多,就会发生 [合计不含税金额] * [税率] 与 [合计税额]之间的差异超过6.25分,而这是开具增值税发票所所不允许的。

2.  差异的解决

差异可以通过重新计算或者自动拆分成多张发票来解决。选择整张发票含税金额金额不变时,系统自动将整张发票的 [不含税金额] 与 [税额] 进行调整,直至差异小于6.25分,但这样处理后的发票明细数据与ERP明细数据会小有差异;选择自动拆分时系统将自动将该发票拆分成多张发票,且每一张发票的差异都小于6.25分。

3.  操作步骤

在临时待处理数据页面选中该发票,从菜单[合并拆分]下选择[差异数据调整]下的合适操作。